2018年底前 四川全面落實河長制
2016-12-13 22:20:01 來自:新華社 編輯:周小西
12月13日,四川省水利廳透露,按照中央部署,四川在明年啟動河長制相關工作。預計到2018年前,四川將建立起省、市、縣、鄉四級河長體系,做到每條河流都有人管、管得好。
四川省水利廳總工程師梁軍介紹,目前四川的河長制執行方案已經初步擬定,將于近期正式向外界公布。據悉,四川將在省級層面建立包括水利、環保、住建、林業等多個部門的河長協調機制,以解決河流上游下游、左右岸之間的關系,確保水環境有效保護、流域全面治理。
河長制,是無錫在2007年太湖藍藻事件后首創的。2009年4月,內江曾參照其經驗加以推廣,此后綿陽等市州也陸續開展相關試點。
四川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譽。2013年發布的《四川省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公報》顯示,全省擁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2816條(不包括干流未流經我省的57條河流),總長度為11.17萬公里。長期以來,前述河流管理沿襲水利部門行業管理及分層分級管理制度。
8大亮點值得記住》》》
亮點一:黨政一把手管河湖
全 面建立省、市、縣、鄉四級河長體系,各級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,強化考核問責,實行生態環境損 害責任終身追究制,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,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。多頭管水的“部門負責”,將向“首長負責、部門共治”邁進。
亮點二:堅持問題導向、因河施策
堅持問題導向、因地制宜,實行一河一策、一湖一策,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。“北方有河皆干,南方有水皆污”的說法,雖然失之夸張,但南北方不同的水環境問題,確實要對癥下藥。
亮點三:社會參與、共同保護
拓展公眾參與渠道,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。“民間河長”“企業河長”“百姓河長”將大有作為。
亮點四:部門聯防、區域共治
各級河長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、圍墾湖泊、超標排污、非法采砂、破壞航道、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進行清理整治,協調解決重大問題。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,要明晰管理責任,協調上下游、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。江頭江尾“同飲一江水”將不再是夢想。
亮點五:岸線有界,不得圍湖
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、圍墾湖泊、非法采砂,對岸線亂占濫用、多占少用、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,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。近年來不時見諸報端的“圈湖蓋房”、侵占河岸、湖光私用等行為可以休矣。
亮點六:綜合防治,管住排污口
排查入河湖污染源,加強綜合防治,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、城鎮生活污染、畜禽養殖污染、水產養殖污染、農業面源污染、船舶港口污染,改善水環境質量。同時,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,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,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、水清岸綠。
亮點七:抓住重點生態保護區
推進河湖生態修復保護,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,對三江源區、南水北調水源區等重要生態保護區實行更嚴格保護。同時,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,不讓保護河湖生態者“吃虧”。
亮點八:兩年之內全面建立河長制
《意見》提出,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。目前,北京、天津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海南8省市已全境推行“河長制”,16個省區市部分實行“河長制”。